市青少年宫招生公告

  教育活动的有关规定(2021年春季)

  ●报名工作:

  12月12日-13日老学员报名,逾期不保留名额,新生班报名同步开放。12月14日起全部开放,各班额满即止。

  ●春季培训时间:

  2021年3月6日-2021年6月20日止,每周末(或晚上)上课,“五一节”放假。

  如有调整,另行通知。

  ●老学员缴费流程:关注“金华市青少年宫” →底部“课程”→“报名缴费”→进入“我的”→“我的班级”→立即缴费→跳转支付宝缴费。缴费成功后,可在“我的”查看“我的班级”并下载电子票据。

  ●新学员报名流程:

  关注“金华市青少年宫”微信服务号,点击底部“课程”--“报名缴费”--“我的”,注册学员信息后报名。注册时必须填写学员真实信息。市青少年宫对学员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,仅用于教育教学与活动。

  咨询课程信息、现场报名可到金华市青少年宫教育活动服务大厅。

  咨询网上报名操作问题可拨打:0579-89187806(周三至周日08:30-17:00)15888992372(非工作日)

  ●入学、转班或退费:

  入学:按照开课时间、教室,准时参加并领取学习资料。

  转班:报错班级,或不适合该项目课程,可转班或换项目,学费多退少补,原则上限制一次。开学两次课后不允许转班。所报课程限当期学习,不可延期。

  退费:如因转学、住院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教育活动,经家长申请、所在部门部长同意签字办理退费。

  报名之日起三天内可全额退费。2021年2月24日之前,可退学费80%。2月25日-3月14日,可退学费70%,3月15日起不再办理退费。转班后退费,以首次缴费之日计算。

  ●申请减免学费对象及额度:

  1.烈士子女、因公牺牲军人子女、病故军人子女、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,荣获平时一等功或者战时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,参加校外教育活动学费全免,资料费自理。

  2.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在高风险、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,荣获平时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,五至十级残疾军人的子女,学费减半,资料费自理。

  3. 现役、退役军人的子女,凭《军人子女保障卡》优先安排参加校外教育活动。

  4. 残疾、困难家庭、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子女,自选两门课程学费全免,资料费自理。

  具体申办程序详见金华市青少年宫网站:jh.qsng.cn

  咨询电话:891878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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